鞍钢集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鞍钢集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圆满结束。本次轮训于3月12日正式开始,5月28日结束,全程历时两个半月。按照“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的原则,鞍山区域(含朝阳钢铁、鲅鱼圈分公司)相关人员在鞍钢党校参训,攀钢区域相关人员的集中培训在攀钢党校参训。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安排和部署,鞍钢集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依法治企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点任务”两方面内容。其中,第一部分主要涵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关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等,第二部分主要涵盖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鞍钢建设、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企中如何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法治鞍钢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等。
据统计,鞍钢集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共开班18期,参训学员2046人次,鞍钢集团副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接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