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钢铁生命绿色低碳曲 来源:
2017-06-13
6月5日,第46个世界环境日,央视新闻直播间聚焦鞍钢矿山复垦,向全国观众展现了鞍钢建设绿水青山的一个片段。
正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貌”。鞍钢集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致力于生产过程的节能减排,以最低的消耗和最小的排放,完成钢铁产品的生产过程,让绿色融入黑色冶金生产全生命周期。
一边是减排,一边是增绿,通过精做节能减排“算术题”,2016年,鞍钢集团吨钢综合能耗同比降幅3.49%,吨钢耗新水累计同比降幅7.32%,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降幅37.79%,cod排放量同比降幅28.36%,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降幅7.92%,氨氮排放量同比降幅19.08%。
高位推动,节能减排纳入“一号工程”
2015年开始,国家新的《环境保护法》和钢铁行业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炼焦、轧钢、铁合金、采选、废水等8项新的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步施行。
绿色发展是未来中国发展的五大理念之一。鞍钢集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始终自觉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把节能减排作为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严格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钢铁行业环保新标准,将环保理念融入生产运营的全过程,坚持绿色制造,建设绿色鞍钢,实现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
鞍钢集团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的责任体系,坚持将节能、环保工作纳入集团公司战略绩效与薪酬评价考核体系,加强二次能源回收利用,强化过程监管。
在此基础上,持续强化节能减排基础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节能环保管理水平,集团公司制订、修订了《鞍钢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鞍钢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办法》《鞍钢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环保责任追究办法》,鞍山钢铁组织完成了《节能管理细则》《合同能源管理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构建了包涵环保指标、环保监督、环保责任“三大体系”和综合指标、管控指标、监控系统、环保节能监察、责任制度、考评机制“六个要素”的减排管理体系总体框架。攀钢集团组织完成了《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核与辐射管理办法》《节能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成立了安全环保委员会、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节能减排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健全责任体系。鞍钢矿业把节能减排、资源利用和生态恢复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形成了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和谐发展4个实施性规划,从上到下成立了节能减排委员会,修订和完善了环境管理办法、固体废物排放管理办法、节能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保证推进清洁生产的制度体系。
鞍钢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积极推进碳减排体系建设,组织碳排放量自查、基础数据收集等,全面开展了碳减排交易企业名单申报及碳排放基数核查工作。集团公司通过组织各控排企业参加钢铁企业碳管理及碳交易能力建设交流研讨会,对碳排放权交易基础知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注册登记系统使用、市场交易、碳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学习、交流和培训,提高了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工艺升级,从源头降耗减排
海水淡化、风力发电、固废资源循环利用……2008年,鞍钢在渤海之滨建成引领世界钢铁工业发展的绿色样板工厂。如今,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吨钢耗新水达到2.65吨,自发电量达到全部用电需求的70%以上。
2011年建成投产的西昌基地始终坚持钒、钛、铁资源同时利用,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拥有完善的余热、余能、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系统,不久前,该公司荣膺“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
可以说,围绕“清洁、绿色、低碳”的发展内涵,鞍钢高污染、高消耗传统生产流程正逐渐被改变,一步一个台阶迈向绿色低碳。
ccpp循环发电机组、发电锅炉脱硫脱硝、烧结机配套脱硫系统、升级改造老焦炉系统、新建机械化竖窑……鞍钢集团抓住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这个关键,持续对重点企业进行以节能环保为主的技术改造。
2016年以来,鞍钢集团立项、实施了79个节能减排项目,持续提高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水平。鞍山钢铁完成了西区b系列、二烧、三烧烧结机机尾除尘改造和耐火公司二分厂3号窑除尘改造、化工煤气脱硫脱氰项目、朝阳钢铁烧结机机尾电除尘环保改造等环保提标治理项目;攀钢集团完成了攀钢钒炼铁厂新3号烧结机主抽风机节能改造、生化废水处理系统达标改造等20余个项目。通过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提升了工艺装置本质化节能减排能力,大幅降低了二氧化硫、cod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循环利用,生产过程增新绿
对于一家老企业来说,改造落后设备、工艺带来的节能效果十分明显,但要真正做到低碳生产,还需要更高层次节能手段的利用,冶金固废资源的循环利用为企业生产注入“绿色新能量”。
钢铁生产产生大量的煤气和余能余热,鞍钢相继实施了炼焦煤煤调湿(cmc)、转炉余热蒸汽发电、烧结机余热发电、富余煤气高效利用、蓄热式改造、电机节能、绿色照明、太阳能热利用、风力发电等节能项目,让这些余能余热转化为“新能量”。
2016年以来,鞍钢集团通过开展常规用能检查和产线机组用能评价、能源跑冒滴漏和工序用能监察、改进能源介质不合理使用、坚持trt发电和转炉煤气回收对标、加强trt系统参数管控、优化调整余热锅炉运行、动态调整煤气柜柜位及发电机组煤气使用量、调整蒸汽管网运行等系列节能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能源管理水平。
攀钢开展了提高攀钢钒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提高西昌钢钒烧结余热利用效率等项目的技术攻关。鞍山钢铁开展了新水系统优化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生产单位生产新水、净化河水和生活水系统管线、阀门、泵站、吸水井进行普查和缺陷整改,实现每小时节水300吨。
新1号高炉trt发电量每小时可增加5000千瓦时,这是不久前新1号高炉大修时trt配套升级后的新成绩。
今年以来,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首次创新应用高热值运行方式,使ccpp机组发电负荷提高到158兆瓦,年可多发电1416万千瓦时。
投资新建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可实现鞍山区域冶金厂区废水全部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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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鞍钢集团通过提高trt发电量和转炉煤气、高炉煤气、高炉冲渣水余热等二次能源回收利用水平,累计创效8667万元。其中,鞍山钢铁的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转炉煤气回收、吨钢余热发电、高炉和焦炉煤气放散率、自发电量及吨钢外购能源成本等主要节能指标均保持了较高水平。
创新模式,让绿色“永驻”
鞍钢集团以变革创新为动力,依托节能减排项目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
截止到2016年,鞍钢节能公司开展的项目已覆盖鞍山、鲅鱼圈、朝阳、攀枝花、西昌等地,重点围绕工业余热余能利用、工业锅炉系统、工业炉窑系统、电机拖动系统、干法除尘、水系统节能等领域开展节能服务,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分批实施节能项目55项,为集团公司创效7.1亿元。其中,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1、2号高炉湿法改干法煤气除尘工程每年节能4.75万吨标准煤,鞍山钢铁1、4干熄焦发电项目年效益超过2000万元,攀钢西昌厂区光伏发电系统全年发电量180万kwh。攀钢引进合同能源管理建设模式,“十二五”以来,实施完成的合同能源项目共20个,合计年可节约12.64万吨标煤,产生2.39亿元的经济效益。
鞍山钢铁创新节能管理模式、发动全员参与节能,建立了鞍山钢铁电子(微信)节能交流平台。借助该平台,各单位管理人员及现场职工通过发照片、相互督促提醒等途径反馈各类用能缺陷或问题。所反映的问题均及时得到处理,各类不合理用能、跑冒滴漏等现象明显减少。该平台的投入运行,加强了各单位对能源缺陷的自检自查工作,在减少能源损失及浪费的同时,促进了节能管理人员的学习和交流,成果显著。
攀钢坚持创新脱硫治理体制机制,充分借助社会的力量、资源与优势,采用boo、bot等建设模式(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充分利用外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和管理经验,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装置的整改。先后实施完成攀钢钒公司新1号、6号、新2号烧结机和西昌钢钒公司2台360平方米烧结机的烟气脱硫装置的整改,脱硫效率达到96%以上,烧结机外排烟气二氧化硫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十二五”以来,鞍钢集团节能减排工作成绩显著。去年7月14日,鞍钢集团被国务院国资委授予2013-2015年任期“节能减排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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