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鞍钢集团公司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书,鞍钢集团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封存下属企业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70吨电炉1座,退出粗钢冶炼能力50万吨/年,并关停相关配套产线,完成去产能计划任务。鞍钢集团公司承诺,该电炉设施及配套产线不再复产。
特此公告。
鞍钢集团公司2017年 化解过剩产能完成情况公告 来源:战略规划部 2017-06-16
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鞍钢集团公司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书,鞍钢集团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封存下属企业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70吨电炉1座,退出粗钢冶炼能力50万吨/年,并关停相关配套产线,完成去产能计划任务。鞍钢集团公司承诺,该电炉设施及配套产线不再复产。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