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鞍钢集团首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对外投资和闲置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价值,鞍钢集团将从明年1月份起,利用半年时间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对外投资和闲置资产清查工作。12月27日上午,鞍钢集团专门召开动员会,对清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总体要求。
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于万源出席会议并讲话。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余自甦主持会议。
会上,鞍钢集团财务运营部对本次对外投资和闲置资产清查处置工作作具体部署。
按照“总体部署、全面覆盖、逐级汇总、统一上报、分级处置”的工作原则,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鞍钢集团将对集团所属区域子公司、直属机构、非钢产业板块、事业部及其下属单位的对外投资和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鞍钢集团对外投资和闲置资产情况,盘活存量资产,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本次清查工作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为主、鞍钢集团核查抽查为辅的方式,清查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对外投资清查内容包括: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最近五年的经营财务状况;向被投资企业派出人员情况;收到的累计分红情况;对被投资企业长期亏损、不分红等情况的原因分析;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等。闲置资产具体包含:固定资产、土地、矿业权、购置的原燃材料及备品备件等。清查内容包括:闲置资产基本情况、闲置原因、资产处置方案等。
对清查出的对外投资及闲置资产,鞍钢集团将采取对内调剂和对外处置两种方式处置。对内,鞍钢集团建立闲置资产内部调剂机制,搭建内部调剂平台,闲置资产优先在鞍钢集团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的公告,征求调剂意向并开展调剂工作。对外,具备对外处置条件的对外投资,经鞍钢集团批准后,按照国资委及鞍钢集团产权管理相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处置;具备对外处置条件的闲置资产,各单位根据国资委及鞍钢集团有关文件规定自行处置,原则上要采取公开处置方式交易。
于万源在会上强调,开展清查工作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是加强对外投资监管、提高资产运营质量的需要,也是全面打胜扭亏增效攻坚战的基础。要狠抓落实,突出关键环节,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高质量完成。他指出,这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突出关键环节,抓好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工作纪律“三个落实”,同时,要坚持边清查边规范,建立完善清查核实、资产配置、处置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规定,实现分级管理、有效配置、盘活存量、提高效益,实现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