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委组织部对2011-2012年度“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奖”进行了表彰,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党员目标管理工程》获创新成果一等奖。
此次辽宁省委组织部表彰的创新成果全面展现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成果,集中反映了辽宁省各级党组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成功探索和生动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示范性。
鞍钢集团公司党委自2007年以来在各级党组织中全面实施党员目标管理工作,作为党员日常基础性管理考核措施,按照正激励和全面性原则对全体党员按月进行百分制考核,按季度评选党员先锋岗,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把完成生产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作为重点,同时鼓励党员在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参与共产党员工程活动、发挥帮带示范作用、个人成长进步等方面多做事、创一流业绩。建立承诺践诺制度,党员目标承诺周期由年度改为季度,增强对党员的约束激励效果,使每名党员都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促进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实现了“组织要求干”到“党员主动干”的转变,促进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