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鞍钢集团直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通报会于6月12日召开,会议通报2014年度直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评情况,命名表彰2014年度“四好”领导班子和优秀领导人员,并对下一步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工作提出要求。
按照2014年直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鞍钢集团党委组织部完成了对14个子企业领导班子、14个集团机关部门和133名直管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通报会上,鞍钢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从考核主要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好班子和优秀干部的主要特点、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四个方面通报了2014年度直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评情况。
鞍钢集团公司党委、鞍钢集团公司决定授予鞍山钢铁等4个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管理创新部(法律事务部)等2个鞍钢集团机关部门为“四好”领导班子,同时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照鞍钢集团级先进称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授予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义栋等20名同志为2014年度优秀领导人员,并给予增加10%效益年薪的奖励。
对如何开展2015年的年度考核工作,集团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提出了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对目标责任的考核、加强对推动改革的考核,加强对落实“两个转移”的考核,加强对民生工作的考核,加强对从严治党的考核。要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完善业绩考核指标和优化业绩考核权重,改进操作程序和方法,强化考核激励约束。要强化日常考核,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特别是在处理“急、难、险、重”等工作中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还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年度考核“风向标”的作用,核心是打造“用结果说话”的机制,真正体现出“干得好的考得好、考得好的用得好”,形成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