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暨国资委直属机关冬训班动员视频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法治央企建设,推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主持会议。
鞍钢集团公司党政领导张广宁、尹利、杨华、陈平、余自甦、白静瀑、许质武等在鞍钢分会场参加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决定分4期举办培训班,将有1100余人接受培训。张毅在讲话中就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筑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是我们党从国家战略发展全局出发,总结经验教训,顺应人民意愿和时代发展要求而作出的战略抉择,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治国理政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国企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实践中走在前面,作出表率。把学习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环节的工作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国资监督的法治机构,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法治央企。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重点要在提升治理水平、带头依法合规经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培育法治文化四个方面上下功夫。三是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国企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越发突起,困难越多、矛盾越大、任务越重,越是需要中央企业的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全力抓好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要勇挑重担,发挥好经济发展国家队的作用,着眼长远,发挥好提质增效升级排头兵的作用,抢抓机遇,发挥好“走出去”领头羊的作用。要坚持思想建党,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推动中央企业向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目标不断前进。
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袁曙宏作学习报告。袁曙宏在学习报告中以开阔的视野、独到的见解、严谨的阐述,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增强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等方面,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系统深入解读。
黄淑和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要把全会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建立因违法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国资委机关领导干部要做到四点:制定政策要合法;合法审查程序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要与法律工作融为一体;加快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中央企业领导干部要做到五点:市场竞争,法律先行;决策必问法,经营必合法;依法治企作表率;企业“走出去”,法律工作也要“跟出去”;加快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更要发挥其作用。
鞍钢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鞍山钢铁领导班子成员,鞍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鞍钢矿业集团、工程技术、综合实业、信息产业、香港公司、财务公司、化工事业部党委主要领导在鞍钢会展中心参加会议;鞍钢股份领导班子成员,鞍山钢铁(鞍钢股份)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鞍山钢铁(白楼)参加会议;攀钢领导班子成员,攀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攀钢(南山宾馆)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