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将全面推行党员退出机制,更好地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员队伍“新陈代谢”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是记者从11月14日召开的鞍钢集团党员退出机制试点工作总结会上获悉的。
实行党员退出机制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课题,也是新时期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创新和加强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开展党员退出机制试点工作是鞍钢集团公司党委针对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要求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首次党代会精神,加强鞍钢党员队伍管理、为鞍钢改革发展培育优秀人力资源的现实需要。今年3月31日,鞍钢集团召开了党员退出机制试点工作起步会,从鞍山钢铁、攀钢、鞍钢矿业公司、工程板块和实业板块确定了8个基层党委作为党员退出机制试点单位。
党员退出机制试点工作开展后,试点单位党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通过广泛宣传、深入调研、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高标准启动;强化标准,严格程序,通过优化步骤、督导把关、准确定格,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运行;疏通“出口”、对口帮扶、严把“入口”,达到了党员受教育、“治病救人”和提高党员质量的目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9月底,6个党委评议出35名不合格党员,其中7名给予除名处置、28名给予限期改正处置,体现出从严治党的力度,达到了党员受震动,群众受教育,思想有提高,工作有进步的预期效果。
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集团公司党委决定在全公司全面推行党员退出机制,解决对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力、出党渠道不畅的问题,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此,集团公司党委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党员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行党员退出机制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处置方式。
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尹利在鞍钢集团党员退出机制试点工作总结会上强调,要正确认识、高度重视党员退出机制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展党员退出机制工作中要保持清醒认识,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敢动真碰硬,不碍于情面,不当老好人。要抓好评议前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党员群众都了解实行党员退出机制工作的意义和程序,使更多党员积极参与进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要严格标准,真正把不合格党员评出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评出和处置好不合格党员,是对党的事业、对企业、对党员和职工尽职负责的表现,做好了是本职,不重视这项工作,没有把不发挥作用党员评出来并处置,是不称职、甚至失职。
尹利要求各单位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操作程序、处置方式等重点问题,制订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9个步骤,有序规范扎实推进党员退出机制工作。要坚持原则,要动真碰硬,坚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对评出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清理、严肃处理,要做到处置有据、处置有序、处置有效。既要通过严把入口、控制总量来提高质量,又要通过好中选优、提高质量来调控总量,实现质量与数量的有机统一,通过提高新党员质量,来降低党员退出的几率。要加大优秀党员典型的宣传力度,为党员树立学习的样板,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创先争优,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鞍钢集团打胜“两大战役”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在党员退出机制试点工作总结会上,集团公司党委推广了鞍钢工程建设集团公司第一分公司党委、攀钢工程公司检修分公司党委、鞍钢股份公司炼铁总厂党委实施党员退出机制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