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鞍钢集团召开强化采购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采购全业务流程管理,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及效率。会议旨在落实鞍钢集团《关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深化整改的通知》精神,按照唐复平董事长对采购管理工作提出的八项重要工作要求,以及9月10日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提出优化调整采购招标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指标体系、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构建有目标、有责任、有检查、有考核的pdca采购管理长效机制,解决影响采购招标质量和效率的深层次问题。
鞍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白静瀑出席会议并讲话。鞍钢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9月10日鞍钢集团党委常委扩大会会议关于强化采购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优化职能 压实责任 严肃考核 进一步强化采购管理的决定》,对进一步优化调整采购管理工作职能等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征求与会人员意见。
强化和规范采购管理工作,既是中央巡视整改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企业扭亏脱困、提质增效的内在需要。为进一步强化采购管理工作,鞍钢集团组织起草了《关于优化职能 压实责任 严肃考核 进一步强化采购管理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压力层层传递、指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活力层层激发、绩效层层考核新的采购管理机制,提升集团采购管理工作水平。
白静瀑就落实采购管理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他指出,要深刻领会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实质,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目标导向和从严导向,构建采购责任体系、标准体系、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推进集团采购管理提升。要抓住关键问题重点整改,厘清采购招标全业务链条关键环节管理责任,强化各级采购管理组织监督管控的管理责任,有效解决“有权无责”和“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的问题。要做好工作承接,确保决定得到落实。要按时完成职责调整、制度承接和流程优化,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加强协调、平稳过渡,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做好阶段总结,促进集团采购质量效率不断提升。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招标公司,子企业采购分管领导、采购管理部门及二级采购组织负责人,郭明义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在鞍山区域设立主会场,在攀枝花、成都、江油、西昌设立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