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四季度,攀钢积极贯彻落实鞍钢集团公司《关于实施子企业经营者任期目标契约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企业经营者经营目标契约化管理体系设计,支撑钒钛、钢铁、矿产资源、物流、金融、贸易及特色非钢产业协调发展,助力新攀钢建设目标实现。
契约化管理的核心思想是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经营者的市场化身份,以契约化方式将组织目标变为个人责任,与经营者的职位、收入等密切挂钩。按照这一思想,攀钢将通过总结现有自主经营管理经验,分类合理确定各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目标,建立结果挂钩、刚性兑现的市场化考核评价机制,逐步推行经营者身份市场化,完善非钢企业自主经营管理体系并将相关政策递延至2020年,制定其他企业的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契约化合同签署。
契约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分级分类建立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建立企业经营者契约化管理的薪酬分配机制;推进企业经营者市场化选聘;简政放权,明确权责边界;分类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等5项内容。
契约化管理的对象是各级企业的经营者,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都纳入契约化管理;党群领导干部按目标经营责任实施考核管理。
在鞍钢集团确定攀钢未来三年的战略目标任务后,攀钢立即启动分解落实工作,由主要领导带队,对重要子公司逐一面对面沟通、交流;对其他子公司(单位)分类沟通、交流,阐释契约化管理的内涵和意义,以现场草签方式,给各子企业(单位)下发了4个“红包”。
这4个“红包”分别是:2017年收口利润指标,包括四季度各月份的分解任务;2018年的利润目标,并对部分单位给予适当加压;2019年度利润目标;2020年度利润目标。攀钢将在年底,以《契约化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给予明确,确保上下目标一致、措施有效、责任到位。
攀钢对子企业设置基本指标、奖励指标和专项扣罚指标,考量契约化管理目标实现程度。基本指标,体现企业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及发展能力,如利润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等。奖励指标,对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突出激励改善运营质量、拓展市场和业绩提升,如重点产品产量和销量、钢材调品指数、战略项目等。专项扣罚指标,主要指承担的专项任务指标、风险防控指标及节能减排指标,如产销率、流动资产周转率、两金占用(存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