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鞍钢集团公司”变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虽然只有“有限”两字之差,意义却非同寻常。此次公司制改制,是鞍钢集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必将成为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新起点,开启改革新篇章。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企业规范公司治理、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国企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的重要保障。2016年以来,鞍钢集团将公司制改制与差异化管控、市场化改革、契约化管理同步推进,进一步规范了法人治理结构,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了第四轮授权,进一步落实了各级法人职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完善了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大监督体系,有力推动了全集团经营管理方式重大变革,走出了一条具有鞍钢特色的“差异化、市场化、契约化”改革创新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为鞍钢集团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
鞍钢集团已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经营权的分离,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各级企业真正成为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企业能生能死、资本能进能出的“五能”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五自”市场主体,这为鞍钢集团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创造了条件。
推进公司制改制不是企业组织形式的简单变更,更不是简单的“翻牌”,根本目的是为了使企业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独立市场主体,核心内容是转换体制机制,形成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抓好生产经营组织体系改革,这是今年鞍钢集团改革的重头戏,是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鞍钢集团将打破传统生产经营组织模式,推动产业链间生产服务业、服务业由“工厂制”向“公司制”改革,推动产业链内工序间模拟市场化的生产经营组织变革,完善独立核算体系,构建工序间全成本核算的市场化供需关系,建立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运营机制,充分激发每个微型市场主体活力,实现由内部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培育核心制造业竞争优势,推进生产服务业、服务业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将深化股权多元化试点改革,推动内部企业合资合作,推动国有资本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骨干员工持股试点改革,提升资本配置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
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公司制改制后,员工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员工转变为公司制企业合同制员工。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用工、市场化薪酬、职业经理人等改革举措的推进,用工机制和薪酬机制将随之变化。广大干部和员工要从正确看待岗位的上和下、收入的高和低,适应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需要敢闯敢试,勇于创新。实践是火热的熔炉,也是最好的课堂。在改革攻坚战中,朝阳钢铁、鞍钢股份大型厂小型分厂敢闯敢试、真抓实干,为市场化改革提供了鲜活样本和有益启示。各子企业要借鉴成功的改革经验,以自我革命、勇于创新的精神推进“再公司化”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股权多元化、三项制度改革、契约化管理等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等方面发生“化学反应”,塑造出一批有竞争力的独立市场主体。
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正所谓“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改革越向深入推进,越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还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改革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处理好企业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
改革从无坦途,发展任重道远。把企业改革的设计图、施工图变为现实,关键在于落实。让我们以鞍钢集团一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和一届五次职代会精神为指引,增强信心、保持定力、埋头苦干,扎扎实实把改革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力求实效,奋力开创鞍钢集团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