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鞍钢集团监督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工作例会,通报一季度集团公司大监督体系运行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体系规范运行,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
鞍钢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姚林,鞍钢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许质武出席会议。会议由许质武主持。
去年12月,鞍钢集团构建起由监督委员会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出资人监督、业务监督、专责监督“三个体系”有效协同,招标采购、财务共享、人力资源服务、审计、对外投资监管“五大平台”强力支撑的“1+3+5”模式的大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的有效监督,为集团公司开启振兴发展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通报一季度大监督体系运行情况、廉洁地图建设中发现问题整改和风险防控情况。集团公司管理创新部、董监办、党委组织部、财务共享中心分别汇报一季度重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姚林对发挥大监督体系作用,全面提升监督效果提出要求。他指出,鞍钢集团大监督体系正式运行以来,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廉洁地图建设不断深化,巡视巡察监督稳步推进,“三个体系”积极履职,“五大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强监督”是鞍钢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完善差异化管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契约化管理的迫切要求。要着眼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和生产经营管理全局,深刻认识和系统理解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姚林指出,开展监督工作的落脚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推动管理提升、改革发展。要进一步发挥大监督体系作用,全面提升监督效果。要强化系统协同,各成员单位既要履行各自管理职责,又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主体责任。要强化成果运用,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追究责任,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监督办、成员单位要强化履职担当,提高监督能力,不断推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