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8年度辽宁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出炉,鞍钢集团一批集体和个人受到辽宁省表彰。其中,鞍钢矿业公司齐大山选矿厂获评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鞍钢汽运公司、朝阳钢铁获评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鞍钢集团化工事业部纪委书记王飞获评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个人。
近年来,鞍钢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施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辽宁省企业厂务公开规定》和《辽宁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形式,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和显著成效,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擦亮鞍钢品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