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鞍钢集团召开2021年安全防火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回顾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奋力开创鞍钢集团安全生产新局面,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鞍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谭成旭出席会议,对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鞍钢集团总经理戴志浩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会上,宣布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兑现决定》,鞍山钢铁、攀钢作发言,鞍钢集团与鞍山钢铁、鞍钢矿业公司、鞍钢工程发展公司、鞍钢众元产业公司4家子企业签订《鞍钢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会议指出,2021年,鞍钢集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底线,夯实责任链条,严格依法治安,落实风险防控,狠抓违章整治,为鞍钢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2021年安全生产十项重点工作是:夯实责任链条,强化职责落实;完善考评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健全管理体系,深化“五清五杜绝”落实;强化风险管控,坚守安全底线;开展安全诊断,着力提升能力;强化督导检查,严查形式主义;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措施落实,防范火灾事故;扎实做好防汛工作,坚决做到“三个确保”。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工期、效益、发展之间的关系,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要认清安全工作本质,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要奖罚与承诺并重,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与考核制度,推行全员安全承诺制度,激发全员安全生产积极性。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追查,仔细分析,把安全生产作为2021年工作重点,加强协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生产氛围。要创新工作机制,发扬斗争精神,让违章有成本。要深入贯彻“五清五杜绝”,找准运行载体,明确监管责任,建立改进制度,全方位强化作业过程风险防控。
鞍钢集团党政领导,鞍钢集团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鞍钢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各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